2020年3月至11月,青某某等5名农民工在唐某某承包的建筑工地工作,工作期间一直未按月领取工资,只有急需用钱时才可以提前借支。经过结算,唐某某尚欠青某某等5人共计8万元工资未支付,双方约定在2021年2月26日前还款。但唐某某未按约定时间还款,青某某等5名农民工到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。
3月5日,蓬溪县检察院主持召开诉前调解工作座谈会,调解过程中5名农民工因唐某某承诺还款又失信的行为情绪较大,承办检察官通过耐心的释法说理,既坚定了农民工讨回工资的信心,又告知了唐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。经过调解,双方尽释前嫌,签订了和解协议。目前,5名农民工工资已全部足额支付到位。
3月12日,5名当事人送来了“心系名生、为民解忧”的锦旗对蓬溪检察院维护农民工利益,帮助农民工早日将辛苦工作的工资拿到手表达了衷心的谢意,也对承办检察官亲口表达了谢意。
农民工讨薪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。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心系民生,以服务人民的宗旨,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办理力度,将诉前和解与支持起诉相结合,高效化解矛盾纠纷,为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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